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产前诊断(筛查)技术监督管理,保证产前诊断(筛查)技术安全有效,我委组织修订了《山东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至2025年7月13日。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sdsfyc66@shandong.cn
2.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燕东新路9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处,邮编250014。
附件:《山东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7日
主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承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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