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体现专家技术劳务价值,规范知名专家诊察费价格制定和管理,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了《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知名专家诊察费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sunc@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邮寄至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邮编250000,并请在信封右角上注明“《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知名专家诊察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
附件1: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知名专家诊察费管理办法
附件2:起草说明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17日
主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承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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