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授权,对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以及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的行为,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人在检举控告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尽量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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