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68号),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了《山东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sdzyjk@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邮寄至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邮编250000,并请在信封右角上注明“《山东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1日
主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承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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